时间: 2024-07-03 16:50:17 | 作者: 五星体育免费观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2024年一季度全国省市县商标主要统计数据》,汇总了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的商标统计情况。
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国商标申请量约151.45万件,较2023年同期相比增长约13.16%。第35类商标依然稳居申请量TOP1,新申请量达到197240件。
在众多实现申请量正向增长的类别中,第3类商标新申请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到25.27%,成为增幅最大的类别。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第3类所对应的化妆品行业强大的市场潜力。随着消费结构升级、审美观念和悦己意识的增强,2023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约为5169.0亿元,同比增长6.4%,预计到2025年将增至5791.0亿元。
在这个竞争已经日趋白热化的化妆品行业,新锐品牌异军突起,传统品牌推陈出新。注册商标时有哪些有必要注意一下的呢?
化妆品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不仅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更需要满足化妆品行业监督管理法规的要求。
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也就是说,即使是注册商标,也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具有医疗效果或者宣传产品不具备的功效,不得利用商标中的图案、字体颜色大小、色差、谐音或者暗示性的文字、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方式暗示医疗作用或者进行虚假宣称。
另外,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相关用语仅作商标名使用。
如果违反了以上条款,即便商标注册成功了,也会面临产品下架、行政处罚等经营风险。
化妆品行业还有一个特殊性,如果你经常购买化妆品、护肤品就会发现,各大品牌的爽肤水、精华液、面霜等正儿八经的名称慢慢的变少,取而代之的是昵称化的产品名——小棕瓶、小黑瓶、神仙水、红宝石......
昵称,似乎成为化妆品热度的风向标。这些基于产品的颜色、形状而形成的化妆品产品昵称,朗朗上口又直观明了,能够简单又形象地达到意想不到的品牌宣传效果。行业内也因此掀起了一股为产品昵称申请商标注册的热潮。那么,这些昵称是否能被注册为商标呢,从这些案例中我们或许可以窥知一二:
第26425187号“小黑瓶”商标由兰金香水美容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类商品上,后因“缺乏显著特征,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作用”而被驳回;
第30007609号“小白瓶”商标由宝洁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保湿乳液等商品上。国知局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为纯文字‘小白瓶’,其注册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保湿乳液等商品,仅直接表示了指定商品的外观及包装工艺等特点,难以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但同为宝洁公司申请注册的第30007607号“小白瓶 OLAY”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洁肤乳液、化妆品等商品上,目前已核准注册。
第57277986号“小棕瓶”商标由雅诗兰黛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广告宣传等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2月6日发布注册公告,该商标获准注册。
显然,化妆品产品昵称能否注册为商标,其显著性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除了要考虑商标标志本身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还要结合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商标指定商品或者服务所属行业的的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具体的、综合的、整体的判断。
需要提醒的是,化妆品行业市场规模大利润高,加之随着电商、微商经济发展,化妆品商标侵权形式日趋多样化、复杂化。不论是国际大品牌还是国内品牌屡屡遭遇商标侵权、包装装潢仿冒等侵犯权利的行为的困扰。
侵权人往往将工厂设立在三线甚至四线城市,其联合下游经销商,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平台实施具有隐蔽性的侵犯权利的行为,致使侵犯权利的行为呈现出制售专业化、分工协同化、产业链分散化的特点,同时导致了权利人调查和维权的难度大、时间长。
因此,化妆品企业不仅要提前做好商标布局,在遇到侵权时也要积极主张合法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并且要注意在使用过程中留意是不是会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为了帮助化妆品品牌通过商标保护、管理等方式助力品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华进知识产权联合行业协会、媒体等渠道共同举办“快人一步 领先一路--快消品行业商标品牌保护策略研讨会”线上直播系列活动,推动快消品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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